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十大赌博老品牌网站实际,现将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推免生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学院2023年计划接收推免生数61人左右,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能对接收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推免结束后,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秀。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或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三)考生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四)具有“双一流学科”高校的历史学专业教育背景,或“双一流高校”的历史学或其他相近专业教育背景的考生优先接收。
(五)本科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且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六)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四、接收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2年9月28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通过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含夏令营优秀营员),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于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9月28日)上午8:00前完成系统志愿填报。我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及方式
学院将视生源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适时组织复试,具体安排将在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考生须在回应时限内进行接收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回应时限内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2、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两部分: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复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所有推免生须有复试综合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我院2022年夏令营优秀营员以及参加了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其考核成绩可作为推免复试成绩使用。
(三)待录取通知
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通过我院2023年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含夏令营优秀营员),须于9月28日下午15:00前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接收,额满为止。拟接收考生须在系统规定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录取原则
1、拟录取考生须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学院将审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鉴定调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能通过者不予录取。
2、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培养单位可以撤消。
3、获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教育部推免系统报考我院推免生,且服从调剂,可优先接收。
4、通过武汉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五、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武汉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执行。
联系电话:027-6875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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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